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目前,我省已有27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并成为工会会员。
本次新修订的《办法》以新就业形态行业集体协商为重点,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办法》明确新就业形态中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是受企业劳动管理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规定新业态行业工会落实集体协商制度。有关部门督促建立健全集体协商主体,新业态行业工会和企业及其合作方、企业方面代表应当就涉及劳动者权益事项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也被作为今后五年全省工会一项重点工作。省人大已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保护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预备项目。2021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200家,将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服务范围,提供停车、充电、饮水、休息、如厕等服务,这一举措也列入了新修改的实施办法。(记者 李飞飞)
上一篇: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
下一篇:我省将于8月底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