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清代理检察长充分肯定了侦监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问题,结合红河州具体实际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从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依法正确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三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履行两项监督职能;四是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张玲副检察长对全州上半年的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了相关考评数据,就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远市检察院、弥勒市检察院就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州检察院办公室、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办、案件管理办公室、控申处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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