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晋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立法工作双组长会议召开,就《晋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工作方案》内容和条例起草情况进行说明。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晋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浩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切实有效的管理体制,明确权责统一的运行机制,形成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的新格局和城市停车管理长效机制。要把握原则,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完善《条例》具体内容。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力的立法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立法工作。要遵守立法权限,规范立法程序,坚持“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立足我市实际,在“精准、质量、效果”上下功夫,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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