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2件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注的新问题,并对如何办理新类型案件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师违法开具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1年5月,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某医院医师王某在未见到病人、也未核实的情况下,违规开具精神药品处方,犯罪嫌疑人凭此处方购买氯硝西泮药品后,用于实施抢劫犯罪活动,遂逐级上报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省卫健委作为该医院的主管部门,未对医师王某及相关人员违法开具精神类药品处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遂对本案立案调查。2021年5月21日,该院向省卫健委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事实确认书》,督促该委对王某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021年7月6日,省卫健委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反馈,对涉案的医师王某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对护士刘某、李某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6642家,查处各类案件425件。
据悉,执业医师违规开具处方,使合理用药难以得到保证,也具有一定的用药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事实确认书的方式,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合力,消除危害公共利益风险隐患。(记者邓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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