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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作业管理 减轻学生负担

时间:2021-10-18 10:35:10    来源:山西日报    

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

规范作业管理 减轻学生负担

 

  本报讯(记者李林霞)记者10月17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生作业管理,促进作业设计改革,提高作业质量,减轻学生负担。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零起点”安排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教师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掌握教学内容为目的,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合理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在作业设计方面,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状况、学习习惯等实际情况,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减少对教辅材料的依赖,杜绝成册性、重复抄写性作业现象;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创新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同时,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多维作业模式,科学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摆脱书面作业单一模式,增加阅读型、探究型、小组合作型等多种作业形式,重视强化作业的过程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不得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通知》明确要求学校规范使用实时通信工具,严禁使用微信群、QQ群等布置作业,不得在群内发布学生作业、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等信息,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言论、图片等信息,严禁教职工在群内发布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信息。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要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学校无偿代购”的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为做到校内校外同步减负,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强化家校协同育人;要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同时,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并探索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等,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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