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处罚结果,一男子竟然在微信朋友圈里公然发表谩骂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近日,该男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7月26日晚,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夜查时,发现廉某驾驶的车辆超员,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廉某被处罚后,心生不满,遂将处罚单发到朋友圈,并附侮辱性语言。
长子县公安局发现该信息后,迅速展开调查,固定证据,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廉某。7月28日,民警依法将其传唤,经询问,廉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违法嫌疑人廉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本报记者杨瑾 通讯员许福勇
上一篇:配发新警车
下一篇:这些证件慎借他人 否则惹祸上身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