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促进山西省消费市场和消费能力生态扩容提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按照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山西办公室面向全省中小企业发布通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系列活动。
通知明确,开展系列活动,对全省中小企业进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系列政策、法规及要求标准等的培训,鼓励引导各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到全省放心消费品牌工程创建体系建设;通过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商场、市场、商店、饭店、宾馆、网店、餐饮、物业、装修、驾校、汽修、汽车销售、旅游、药店、教育培训、快递、文化、加油(气)、金融等领域)的创建,重点打造“放心消费示范企业”“放心消费示范景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和“放心消费示范品牌”等创建亮点工程;通过消费者消费维权快处、中小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消费环境评价体系模型建设和各类奖励机制的配套,有效保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全省中小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广泛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促进山西省消费市场和消费能力生态扩容提质。
本报记者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