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5月8日电 (记者 张一辰)“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民众的切身利益与和谐社会建设。”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副院长赵海峰8日表示。
当日,西安中院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在西安举行了《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据介绍,建立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机制是人民法院不断创新纠纷解决方法,主动参与诉源治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创新实践。有利于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西安中院称,目前该院已受理以延安必康公司、金花企业集团为被告的两批群体性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其中延安必康公司为被告的已经立案受理464件,后续还将有数百件等待立案登记。
《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中提出,证券期货主体间因证券、期货、基金、债券等相关业务产生的纠纷纳入证券类纠纷诉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其中包括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纠纷;投资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纠纷;投资者与证券期货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其他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证券期货纠纷。
赵海峰表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专业性强,要求高,除了要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外,法院更要认真履行为民解纷、为民排忧的任务和职责。同时,借助证券期货机构的特长优势、专业能力,丰富民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加强诉源治理,从而真正减少诉讼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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