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存在法律风险、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监管过程中存在法律漏洞,检察机关将第一时间发送“提醒”。5月1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朔州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函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出台后,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分析研判后可以向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此举措,旨在指出企业运营和监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点,提出具体防范对策建议,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助推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行业系统漏洞。法律风险提示函定位为法律服务,主要发挥风险预警、安全预防、法律帮助等作用。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涉案企业,非涉案企业或者有关单位等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提示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发,并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予以区分。法律风险提示函既包括事前风险隐患排查、防控,也包括风险出现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补救、改进等。所提示的风险隐患既可以是规律性、普遍性的,也可以是个别的、点状的,防控建议要点面结合,提出针对性的防控建议或者解决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可在提示函本文书后附典型案(事)例,增强提示效果。(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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