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会印发《关于延长职工电子餐饮消费券使用期限的通知》称,为确保领到电子消费券的职工都能享受全省各级工会给予的福利,将电子餐饮消费券使用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逾期未消费部分,由“云闪付”退回基层工会账户。
据悉,截至今年2月22日,全省共有12654个基层工会为职工发放了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惠及人数178.92万人,累计发放金额4.97亿元,已发生544.31万笔消费,共计金额4.07亿元,拉动消费5.03亿元。
各级工会在发放电子消费券、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消费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以电子消费券的名目,变相用公款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送礼;不准在确定消费商家中违法违纪违规,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索拿卡要;电子消费券仅限于实体店消费使用,不得转赠,提现;不准借机向职工推销过期、变质、劣质的商品或物资;不准以任何形式强制职工消费。(记者 李婷 实习生 闫瑞瑶)
上一篇:直播售假必须露头就打
下一篇:商圈客流回暖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