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0个先进集体和400名先进个人入选。其中,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忻州市农村经济经营发展服务中心、阳泉市农村经济事务指导中心、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沁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翼城县农业农村局、运城市农业农村局8个先进集体和山西省农业农村经济与法律服务中心董艳敏等16个先进个人获得表彰。
2017年,我省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我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提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清化收”,配合省纪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整省试点。截至2022年11月底,全省共调整完善不规范合同43.34万份,清理率97%以上;确定合理收费事项24万个,为集体增收13.4亿元。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累计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4.06万人次;实现股金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297个,累计分红12.9亿元。(记者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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