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通知,对医疗废物处置时限、暂存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要确保疫情医疗废物24小时内运送至处置单位,做到“日产日处置”。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与当地城管环卫、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对接,及时掌握辖区疫情形势变化和医疗废物及涉疫垃圾产生、收运、处置情况,切实督促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在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收集转运车辆、处置设施消毒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适当增加收运频次,确保疫情医疗废物24小时内运送至处置单位,做到“日产日处置”。(记者张剑雯)
上一篇:守护生态历山 促进和谐共生
下一篇:两道防线 一样担当
免责声明:三晋新闻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晋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请即三晋新闻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